根据财政部教育部等部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1〕310号)、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印发《湖北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鄂财教发〔2023〕58号)、学校《湖北工业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湖工大研〔2021〕18号)和《关于评选2021级和2022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学院《生物工程与食品学院关于评选2021级和2022级在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通知》和《湖北工业大学生物工程与食品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计分标准(2023年版)》等文件精神,学院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经研究生个人申报、导师推荐、学院评审委员会评审,生物工程与食品学院2023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结果如下(详见附件1),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自2023年10月26日至2023年11月2日(五天)。
公示期间,望广大老师、同学予以监督,如不符合国家奖学金评审标准请在公示期内反映情况,可来电、来信、来访,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联系人:辅导员 黄悦
联系方式:027-59750449
地址:轻工楼 A619-4
湖北工业大学生物工程与食品学院
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2023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