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教育部、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教研〔2013〕1号)文件精神,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促进研究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勇于开拓创新的高层次人才,根据学校《《湖北工业大学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评选办法》(湖工大研〔2014〕6号)》《关于评选2022-2023学年度研究生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的通知》相关工作要求,结合学院《生物工程与食品学院关于评选2022-2023学年度研究生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的通知》《湖北工业大学生物工程与食品学院研究生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评选办法(2023年)》等文件精神,学院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经研究生个人申报、导师推荐、学院评审委员会评审,生物工程与食品学院2022-2023学年度研究生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评审结果如下:
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自2023年11月13日至2023年11月18日(五天)。公示期间,望广大老师、同学予以监督,如不符合学业奖学金评审标准请在公示期内反映情况,可来电、来信、来访,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联系人:辅导员 黄悦
联系方式:027-59750449
地址:轻工楼 A619-4
湖北工业大学生物工程与食品学院
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2023年11月13日